全國所有未獲批準項目的原因經歸納整理後,總體上主要為如下諸種原因:
•講課內容與項目題目不符或不完全符合💦。
•題目欠妥、欠準確、不清晰。
•項目議題尚存爭議。
•項目申報表填寫不認真⌚️,填寫的內容不完整或不詳盡、過於簡單🧏♀️。
•填報內容中有錯誤或不實信息。
•項目負責人所負責項目的數量超出規定要求👳🏻♂️。
•項目負責人職稱不符合要求🪛。
•項目負責人與項目相關的研究🧔🏻、培訓等背景情況介紹不祥或無介紹或開展的少🦕。
•項目負責人的學術積累尚待進一步增加。
•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實力弱。
•項目負責人既往研究與本次申報內容無相關性或相關性小🥞。
•項目負責人不是與項目內容相關的專家。
•項目負責人未參加授課。
•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的能力和資歷尚不足以承擔項目工作🧑🏼🏫🈚️。
•項目負責人在培訓經驗方面的積累尚不足。
•外請師資過多。
•內容上:一般,體現“四新”不明顯,內容較陳舊🧑🏽、缺乏新意🧝🏽🛌🏿,欠全面🧍🏻♀️,過窄☝🏽📞,空泛、欠充實🏋🏼♂️、缺乏實質性內容,雜亂➜、主題不突出,實用性較差🧝🏿、體現“三性”不夠強。
•內容與教師中出現 “尚待定”👩🏼✈️。
•主題以外的授課內容偏多。
•項目內容尚有爭議或臨床效能尚未得到完全確認、不適合推廣👩🏼🦰。
•項目不屬於繼續教育內容範疇。
•內容偏少且舉辦時間過長🧬。
•已有類似項目申報✌🏻,且水平更優。
•項目未達到國家級繼教項目標準🚣🏼♂️🏔。
•授課內容過於集中的由一名或少數教師承擔🍔。
•授課內容與授課老師專長不符。
•師資力量偏弱。
•學時設置欠合理🧑🏿🎓,培訓內容與理論⚖️、實踐學時的設置不符。
•舉辦時間過短或過長,與授課內容不匹配。
•學員人數過少與所辦培訓不相稱🧙♂️🥪。
•主辦單位或申報單位不符合要求。
•申報或主辦單位實力弱😁。
•主辦單位與申報單位無關聯。
•申報途徑錯誤。